張仁表念太一救苦天尊驗
《雲笈七籤》卷一百一十八〈道教靈驗記〉:
左街道士張仁表,辯博多才。應內殿講論,逗機響答,抗敵折衝,莫能當之也。而所履浮誕,未嘗有由衷之言,及於儕友,險躁詭妄,人多薄之。
因疾作逾月,醫不能効,夢為司命所攝,步卒騎吏,就所居以捕之,亦如世上之擒寇捕姦爾。竄匿無所,縻束將去,歷荒徑曠原,皆荊棘之地,牽頓舁曳,其速如飛。衣罣叢刺,肉碎芒棘,苦不可堪。
行可三十餘里,遙見黑城,上有煙焰,漸近視之,乃鐵城也。擁關衛門、守陴抗敵,皆獸頭人身、辮蛇臂蛇之士。或四口八目,或十臂九頭,齒若霜雪,牙如鋒劔,真世之所畫地獄狀也。入門則珠宮瓊堂、玉樓金殿,非常目所覩,頓異於冥關之中。行四五里,一無所覩,徐問所驅捕者:「此何處也?與門外所見不同。」或答曰:「此太一天尊宮爾,過此方到本司。」
仁表聞太一之名,忽記得平常講說之處,多勸人念太一救苦天尊,今此乃天尊之宮,何可不念?即高聲念太一救苦天尊十餘聲。牽頓者皆笑曰:「臨渴穿井,事同噬臍,胡可得也!」既聞眾笑,不阻其念,更唱十餘聲,其調哀楚,其音悲切,亦淚下沾衣。
如是忽有赤光,照其左右,牽頓者一時捨去,獨在光明之中。顧眄四方,即山川明媚,雲物閑暇。頃之,天尊與侍從千餘人,現其前矣。仁表禮謁悲咽,叩搏稽顙,述平生之過,願乞懺悔。
天尊坐五色蓮花之座,垂足二小蓮花中,其下有五色獅子九頭,共捧其座,口吐火焰,繞天尊之身。於火焰中,別有九色神光,周身及頂,光焰鋒鋩外射,如千萬槍劔之形。覆七寶之蓋,後有騫木寶花,照曜八極。真人力士、金剛神王、玉女玉童,充塞侍衛。陰陽太一、四十六神,自領隊從,亦侍左右。雲車羽蓋,遍滿空中。
天尊謂仁表曰:「人之在生,大慎三業十惡。三業之中,口過尤甚。一人妄說,萬人妄行。妄說之人,首當其罪。汝之三業,罪無不為,吾不救護,永淪幽苦。汝壽命已盡,不當復還,今赦汝七年,誘化於世,以吾此像,廣示於人,開引進之門,為趣善之要,勉宜行之。」
即使童子引還,疾已瘳矣。數日後,以己之財帛,於肅明觀畫天尊之像。東洛關外、畿輔之間,傳寫其本,遍令開悟。仁表因出城,於春明門外,見蒿棘之中,如曾行之處,視棘刺之末,有所罥掛衣線紫縷,及棘上微有血痕。果是所追之夕,經行其路。七年而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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