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轉貼)《道德經》共享讀書會20241201
From:范水旺師兄
十二月份課程是第九章《運夷章》:
不若其已。揣而梲之,不可長寶。金玉滿室,莫之能守。富貴而驕,自遺其咎。名成、功遂、身退,天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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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持如有所得所成,所作所為,切切不可自滿自驕。
滿必招損,謙則受益,修士修煉,從煉己、築基、得藥、結丹;由人仙歷地仙、水仙、神仙、天仙之位,皆是由末返本,由用歸體之步步必經過程。故每歷一程,必有意識之邪火,存燃其間,稍一不慎,即有傾覆之危,故有丹成止火之戒,以達無心而證大道之體。
學道之人,安見有樸實無華,恒誠如一,默修默證,守其平庸,大智若愚之高士耶?如有其人,即是身懷天德之聖哲矣。
上一章最後「夫唯不爭故无尤,」是太上教人觀水悟道,謙卑居下以養德,處無爭之地,故無咎禍。
這一章提醒過盈有傾失之患,銳利不可常保其刃,金玉滿堂無法守藏,富貴而驕必遭禍殃,萬事萬物「過猶不及」,那麼,功成名遂,已達頂點,退身於外,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。只有這樣,才能善終其功,善全其名,避免咎禍。
學道之人,修煉大道,做一節丟一節,不可自足自滿,怠心起而驕心生。
古云:「過河須用筏,到岸不須舟」。又曰:「未得功時當學法;既得功時當忘法」。悟真云:「未煉還丹須速煉,煉之還須知止足,若也持盈未已心,不免一朝遭殆辱」。足見道無止境,功無窮期。
道成之後,功在人間,名標天上,但應忘功忘名忘身,退居於清微之天,不再顯其如日月之光芒,蓋日月之盈,必見移虧,天空無跡,自可長保矣。
講題:第九章《運夷章》
時間:2024 年 12月1日 (星期日)下午2:30。
講座負責人:范水旺
太上財神講堂負責人
地點:太上財神講堂
新北市三重區福和街29號。
搭乘捷運者請在(台北橋站)下車。右轉中央南路。
報名電話:0910–147–789范先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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