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銖臺二僧擊救苦天尊像驗
《雲笈七籤》卷一百一十八〈道教靈驗記〉:
文銖者,長安人也。父母令於別業讀書,為莊前堆阜之上,置書堂焉。而性本踈誕,不樂文字,但與隣里少年,彈射飛鳥,捕格野獸,以為戲樂。至於筌笱之具,罻羅之屬、弋網罝罩、弓矢槌刃,靡不置之。數年之間,殺獲不可勝記。
忽有道士見之,謂曰:「子之頭何遽變也?」銖驚而問之,乃引於臺下,令其窺井照之,自見其人形而獸頭矣。欲求道士悔謝,更令熟視井中,頃刻之間,身形不改,而頭已百變,或鳥或獸,或蛇或魚,銖見之,異常憂懼。
道士曰:「萬物營營,各貪其生,至於飛動,皆重其命。爾反天道而殺之,當有此報耳。每變一頭,則受一生,終爾所殺之數,一一償之,積月累日,計其壽限。自此之後,爾身則死,乃歷生異類之中,報所殺之命,百千萬年,未有還復人身之日。」銖號泣求救,願焚弋獵之具,以謝前愆,洗心改悔,不敢更犯。
道士見其誠至,乃謂之曰:「我奉太上之勑,歷救眾生之苦,名曰『救苦真人』。爾有昔緣,早合遇道,此若不救,淪陷無期。」乃以道士衣與之,令其終身修道,陰功救世,廣濟物命,方免前罪。道士即踊身而起,去地數丈,立於金蓮花上,左執瓊椀,右執柳枝,金冠鳳履,身逾三丈,通身有五色之光,上連天表,照曜一川,逡巡乃隱。
文銖乃焚羅網之具,披道士天衣,於其處立殿,製所見之像,晝夜精勤,焚香懺罪。居十餘年,又感真仙,授以藥訣,令遊行海內,救人疾苦,後乃得道而去。其俗所居處,相傳號曰「文銖臺」,而救苦天尊之像猶在。
忽有僧數人遊行,見之曰:「既是文銖聖跡,何得有道士功德?固知道士無良,侵我古跡,已多年矣。」因拔得大木,唯二僧共擊天尊像,手折耳傷,口鼻亦壞,力擊其項,未能致損,用力甚困。二僧少歇,看天尊所傷之處,並已如舊,唯二僧口耳鼻項痛楚極甚,及看其手,亦已折矣。匍匐號叫,告於眾人,自述其事。良久而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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