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淺釋.淳風 十七章
 
馬炳文師父 註釋 
 
太上下知有之 
 
道人位於天地之間,上接天以連虛空,下接地以通大塊。神氣交流,其中有主。入玄達妙,一切變化,知而不著。
 
其次親之譽之 
 
養一元之造化,涵萬斛之神光。不識不知,還樸存真。若忘若存,有而若無,上士能之。其次之人,在安爐立鼎之後,親歷身心及造化之推移。未免心存喜悅,奔走贊譽,而不知有取有捨,皆是有動於中。有動於中,必搖其精。
 
其次畏之悔之 
 
執德不宏,明道不深之士,由於得訣不全,參經未透,理未盡徹,事不全明。修煉之間,遇有變化,未免心存畏懼,及至無法善後,將會侮道謗法。
 
信不足 有不信 
 
信道不篤之士,在修道過程中,主宰稍有猶豫,功夫立刻走樣。必因此不信,而影響造化之運轉,及神氣之靜定凝結。
 
猶其貴言 
 
立身行道,即有所得所成。切應金玉其口,不可亂說。一是遵順自然,二是恐怕著相。
 
成功遂事 百姓謂我自然 
 
道全德備,無形、無情、無名,全氣、全神、全靈。性光圓滿,無思無慮。自性之中,再無百念可議我心之不公。自身之內,再無一個細胞不受道氣之浸潤。無為之功,於斯可證。
 
【總釋】 
 
道法自然,順其自然而行可矣。信心第一,主宰不可猶豫動搖。一切法相,知而不著,謹言慎行,以期道全德備。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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