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淺釋.制惑 七十四章
 
馬炳文師父 註釋 
  
民常不畏死 奈何以死懼之 若使常不畏死而奇者 吾誠得煞之 孰敢 
 
事理不明之愚民,只可教之以德,不可施之以刑。因其本不怕死,否則殺不勝殺,殺之何益!若以殺而可戢止民之為惡,不敢再犯,則誠屬天下之奇事矣!實亦未之有也。此喻人心失去敦厚,應速以道德培養,不可施以刑戮也。
 
常有司煞者煞 夫代司煞者 是代大匠斲 夫代大匠斲 希不傷其手 
 
道演天律,春生秋殺,自然之旋律也。人之修道,應明刑德。刑者祛欲止忿也。德者聚精會神、凝結正果也。此皆自然之所為,非有邪偽道也。夫人心用事,怎比造化之匠手。造化生物殺物,有長有歸,天衣無縫。人如玩法弄巧,希冀修成正果,是謂代天行事,違背造化之舉。如此,未有不敗傷者也。老聖曰:「同歸於自然」可師也。
 
【總釋】 
 
此章言「唯上智與下愚不移」。下愚之人,不知死活,只可培之以道德,不可施之以刑戮。夫生殺之權,屬於造化,不應出自人心。修道逆修而順成,切忌人心用事,妄用殺機。否則有違自然,不合符節,自取敗傷也。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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