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淺釋.微明 三十六章
 
馬炳文師父 註釋 
 
將欲翕之 必固張之 將欲弱之 必固強之 將欲廢之 必固興之 將欲奪之 必固與之 是謂微明 
 
道有至德,但天律森嚴無情。學道之人,洞悉天律,否則難免失敗。觀乎太上此節所示可知矣。 

鋪張者必化為窮困,強梁者必降為弱小,興盛者必化為荒廢,掠奪者必由於給與,此乃因果相連之天律也。能洞悉此微,則明白生殺取予之微旨矣。更應兢兢業業,以求合道矣。
 
柔弱勝剛強 
 
舌柔弱而長久,齒剛強則早落。
 
魚不可脫於渕 國有利器 不可以視人 
 
魚不可以離淵,喻人不可以離道。魚離淵則死,人離道必亡!國權為國家元首所有,喻修士內心立志,主宰在握,如同國有利器,不可讓別人窺視,更喻道法不得傳給非人!
 
【總釋】 
 
此章明天律至嚴,修道之人應兢兢業業,不可種下失敗之因,落入失敗之果。應以柔弱為尚,如魚不離水。至於立志前修,應主宰在握,密密修行,不可讓別人窺視。更不可以道法傳給非人。何謂非人?不是修道之人是也。此人聞知道法,必不能信道守法,修之則危險叢生,(如同狂漢開車),必致傷身、毀道謗法! 
 
 
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虛閑 的頭像
    虛閑

    宮室虛閑神自居

    虛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