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閱微草堂筆記感想 (2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 
判死或是不判死

2014年5月21日臺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的兇手鄭捷,今年4月22日最高法院審宣判四個死刑,5月10日槍決。
鄭捷是現行犯被捕,犯罪手段殘忍,罪證明確,不是冤獄,被判死刑是理所當然。即使這樣,仍有些廢死聯盟的人認為鄭捷不應該被判死刑。
 
北宋的歐陽修的《瀧岡阡表》裡面寫到他的父親為吏時,常為死囚找尋生機。在司法不獨立,沒有人權觀念,草菅人命的古代,歐陽修的父親重視人命,避免冤獄,是難能可貴的。但是像鄭捷這種罪證明確的兇手,還有人想替他脫罪,很奇怪。有些人主張應該對鄭捷進行研究,了解他爲什麼會變成殘暴的殺人兇手,以防止後續再發生這樣的慘案。這樣的主張是應該去做的,但不能因此就不判鄭捷死刑。
 
在清朝.紀曉嵐的《閱微草堂筆記》卷九〈如是我聞三〉有一則也是關於該不該判死刑的故事。從內容來看,該篇故事是贊成該判死刑的。紀曉嵐在《閱微草堂筆記》收錄此故事,大概他也是贊成該故事的觀點吧!茲將該故事的原文抄錄於下:
 
余某者,老於幕府,司刑名四十餘年。後臥病瀕危,燈月下恍惚似有吏為厲者。余某慨然曰:「吾存心忠厚,誓不妄殺一人,此鬼胡為乎來耶?」

虛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
「穿紅衣自盡,死後作祟」的觀念由來

女人穿紅衣服含恨自殺,死後可以作祟--這種觀念不曉得起於何時?就我手頭上現有的資料來看,在清朝.紀曉嵐的《閱微草堂筆記》卷十三〈槐西雜志三〉就有這方面的記載。不過,紀曉嵐也不清楚這樣的觀念是怎麼來的。茲將原文抄錄於下:

李廉夫言:泰興舊宅,後有樓五楹,人跡罕至。廉夫取其僻靜,恆獨宿其中。一夕,甫啟戶,見板閣上有黑物,似人非人,鬖髿長毳,如簑衣,撲滅其燈,長吼衝人去。

又在楊州宿舊氏家,朦朧中,見紅衣女子推入。心知鬼物,強起叱之。女子跪地,若有所陳,俄乃冉冉出門去。次日問主人,果有女縊此室,時為祟也。

蓋幽房曲室,多鬼魅所藏。黑物殆眚物之未成者,潛伏已久,是夕不及避耳。縊鬼長跪,或求解脫沉淪乎?廉夫壯年氣盛,故均不能近而去也。

虛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